發佈日期:2025-12-01 |最後更新:2026年9月17日
一句總結:揀清拆公司唔係比價,而是比資訊透明度。本文提供資格核查對照、詢價階段 20 條必問問題、上門評估應做的 8 件事、10 個危險訊號,以及一個香港業主普遍不知道的保障——《商品說明條例》已由貨品擴及服務,禁止六種不良營商手法,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罰款 50 萬元及監禁 5 年。查詢:6803-1458。
序言:問題不在「揀邊間」,而在「怎樣問」
在香港,清拆工程的資訊落差極大:業主一生可能只做一至兩次,承辦商每星期做幾單。落差之下,只靠「比價」必然吃虧——因為你比的是數字,對方比的是資訊。
所以這篇不寫「我們最好」,而是給你一套可以拿去問任何一間公司的核查工具:資格怎樣對口、保單怎樣看、20 條必問問題、8 項上門評估動作、10 個危險訊號,以及萬一出事可以走的法律途徑。價錢計法見費用結構篇,工序技術見施工流程篇。
一、揀錯公司的四種代價
| 代價 | 典型觸發點 | 後果 |
|---|---|---|
| 金錢 | 報價未含政府處置費、車數無上限、中途追加 | 總支出遠超預算,且難以追究 |
| 時間 | 低估法定前置期、大廈手續未辦、排期不足 | 趕不上交吉日或裝修檔期 |
| 法律 | 廢料未按法例棄置、無勞保、動了結構 | 業主可能承受連帶風險 |
| 修復 | 拆穿防水層、誤觸灑水頭、鄰戶滲水 | 額外維修及賠償,時間再延 |
四種代價的共同源頭只有一個:資訊沒有寫在紙上。所以整份核查工具的目標,就是把口頭承諾逼成書面。
二、資格核查:五種註冊制度(先問對,才問價)
市面常見「本公司持有政府認可清拆牌照」這類宣傳。準確講法是:香港並無一張叫「清拆牌照」的通用執照。制度上按工程性質分成幾套不同註冊,混為一談本身就是資訊模糊。
| 工程性質 | 對應資格 | 你應該怎樣問 |
|---|---|---|
| 整幢樓宇拆卸(專門工程) | 註冊專門承建商(拆卸工程類別) | 「呢項屬專門工程,邊間 RSC 承接?認可人士係邊位?」 |
| 一般建築工程 | 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| 「涉及一般建築工程嘅部分由邊間註冊承建商做?」 |
| 小型工程(126 項、三級別) | 訂明註冊承建商(按級別) | 「屬第幾級別?完工文件由邊方負責呈交?」 |
| 含石棉物料工程 | 註冊石棉承辦商(另須註冊石棉顧問) | 「如發現石棉,會轉介邊間註冊石棉承辦商?」 |
| 固定電力裝置工程 | 註冊電業工程人員(承辦商須為註冊電業承辦商) | 「電力部分邊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負責?」 |
| 消防裝置 |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 | 「灑水頭同探測器邊間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處理?」 |
| 結構評估及圖則呈交 | 認可人士(AP)及註冊結構工程師(RSE) | 「涉及結構嘅部分由邊位 AP/RSE 負責?」 |
一句問法可以測出專業度:「我這項工程需要哪一種資格?由誰持有?」——肯逐項答的,通常真的做過;答「我們乜都有牌」的,多數答不出下一層。
留意:大部分室內清拆、裝修清拆、局部拆卸及清拆還原不屬整幢拆卸的專門工程範圍;但一旦涉及結構、石棉、固定電力裝置或消防裝置,就會觸及上述特定資格。分界見我們不承接的工程。
三、保險核實:兩張保單缺一不可
1. 僱員補償保險(勞保)——法定要求
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 282 章)第 40 條,所有僱主必須為其所有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,以承擔僱主在該條例及普通法下的法律責任,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,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、全職或兼職。違反規定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兩年,並須根據《僱員補償援助條例》第 36A 條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支付附加費。
2. 公眾責任保險——實際保護你
用於應對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(例如鄰戶滲水、公共部分損毀)。應了解保額及保障範圍是否涵蓋清拆工序。
看保單要看甚麼
- 承保人(保險公司)名稱
- 投保人名稱是否與報價單/合約上的公司一致
- 保單編號及有效期是否覆蓋整段施工期
- 承保業務性質是否涵蓋清拆或建築工程
- 公眾責任保險的每次事故保額
為甚麼業主要問:若承辦商沒有為工人投購勞保,一旦現場發生工傷,賠償及責任爭議極可能牽連到處所擁有人或委託方。所以「有冇勞保」不是禮貌問題,而是必問問題——並應要求出示而非口頭確認。
四、詢價階段 20 條必問問題(直接照抄使用)
A. 資格與保險(Q1–Q4)
- 我這項工程需要哪一種註冊資格?由誰持有?
- 可否出示有效的僱員補償保險保單?
- 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額及保障範圍是甚麼?
- 如涉及石棉、固定電力裝置或消防裝置,會轉介哪一方具資格人員?
B. 範圍與深度(Q5–Q9)
- 這份報價屬清空、飾面拆除,還是拆至結構面?
- 浴室廚房的舊防水層會否一併鑿走?由誰重做?
- 拆除後是否包括封補開孔、批盪及油漆底?
- 要保留的物件(鋁窗、木門、冷氣、招牌)怎樣識別及保護?
- 不包項目有哪些?(石棉處理、結構工程、水電改動、傢俬寄存)
C. 費用與廢料(Q10–Q14)
- 報價是否已包含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費?
- 預計出幾車廢料?超出後按每車抑或按實重計?
- 廢料會運往哪一個政府設施?
- 能否提供運載記錄及收據副本?
- 付款分幾期?各期的觸發條件是甚麼?
D. 時間與大廈(Q15–Q17)
- 施工幾日?每日甚麼時段?是否需要夜間施工?
- 大廈入紙、保證金、工作證由誰負責辦理?
- 如需在限制時間以機動設備施工,誰負責建築噪音許可證?
E. 交場與爭議(Q18–Q20)
- 交場標準怎樣定?可否附驗收清單及照片?
- 如中途要增加範圍,變更程序及費用怎樣確認?
- 若造成鄰戶損失或公共部分損毀,處理及賠償流程是甚麼?
實務經驗:肯就 Q10 至 Q13 給出明確答案的公司,通常整份報價都比較可靠——因為廢料是最難含糊的一項,它有法定收費、有過磅記錄、有設施地點。
五、上門評估:師傅到場應該做的 8 件事
- 量度面積並拍照記錄各空間
- 逐項確認要拆與要保留的項目
- 敲擊測試並對照圖則判斷牆體性質
- 估算廢料量與成分(惰性/非惰性比例)
- 確認搬運路線、升降機可用性及地面落車位
- 查問大廈入紙、保證金及出料時段要求
- 識別特殊風險(疑似石棉、燃氣、消防灑水頭、舊防水層)
- 說明清拆深度級別,並與裝修師傅或業主代表對齊
判斷標準:若上門只是「行一圈、望兩眼、口頭講個數」,八項之中做不到一半,那份報價本質上是猜測——之後的追加幾乎是必然而非意外。
完整評估內容見免費上門報價包含甚麼。
六、報價單核對重點(簡版)
- 清拆深度級別已標明
- 政府處置費歸屬已寫明(政府收費:公眾填料每公噸 $71、篩選分類 $175、堆填區 $200、離島轉運每 0.1 公噸 $20;除離島設施外最低 1 公噸)
- 預計車數及超額計法
- 保護措施範圍(升降機、走廊、大門、要保留物件)
- 施工日數及時段
- 修補與還原範圍
- 不包項目
- 付款階段及報價有效期
七、消費者保障:《商品說明條例》下的六種不良營商手法
這一節是很多業主不知道的保障。《商品說明條例》(第 362 章)經修訂後,涵蓋範圍由貨品擴及服務,並禁止一些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。香港海關是負責執行該條例的主要機關。
| 手法 | 條例概念(摘要) |
|---|---|
| 虛假商品說明 | 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提供的服務 |
| 誤導性遺漏 | 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,或以不明確、難以理解、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,或未能表露商業用意(除非用意明顯),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,而該消費者若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便不會作出該決定 |
| 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| 以威嚇手段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 |
| 餌誘式廣告宣傳 | 以特定價格宣傳但實際上無合理理由相信能按該價格供應 |
| 先誘後轉銷售行為 | 以某產品吸引消費者,其後轉而推銷另一產品 |
| 不當地接受付款 | 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該產品、意圖供應有重大分別的產品,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明期間內(或如未指明期間則在合理時間內)供應 |
罰則
任何人如違反公平營商條文,可能受到刑事檢控: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,可處罰款 $500,000 及監禁 5 年;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,可處罰款 $100,000 及監禁 2 年。條例並設立民事的遵從為本機制(例如接受承諾),以鼓勵商戶遵從法例及及時制止不合乎法例的手法。
重點在於:「服務」已在涵蓋範圍內——即清拆服務的宣傳與報價方式,同樣受這套公平營商條文規範。
八、清拆行業常見手法對照(可自行判斷)
| 你遇到的情境 | 可能涉及 | 你可以做甚麼 |
|---|---|---|
| 廣告寫「全屋清拆 $X,XXX 全包」,但實際無法按此價提供 | 餌誘式廣告宣傳 | 保留廣告截圖及對話記錄,要求書面報價 |
| 以超低價吸引到場,其後改推另一套明顯較貴的方案 | 先誘後轉銷售行為 | 不即場簽約,要求書面報價後再決定 |
| 報價完全不提政府處置費,開工後才追加「泥頭費」 | 誤導性遺漏(價格資料屬重要資料) | 要求把處置費歸屬寫入報價;保留原報價 |
| 收了訂金後長期拖延、無合理理由不能開工 | 不當地接受付款 | 書面要求並訂明期限;考慮向海關舉報及追討 |
| 以催促、施壓方式要求即場付款 | 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| 停止交涉、保留記錄、另找承辦商 |
| 聲稱持有並不存在的「清拆牌照」或誇大資格 | 虛假商品說明 | 要求出示具體註冊類別及證明 |
本表為一般說明,個別行為是否構成罪行須按實際情況及執法機關判斷,並非法律意見。但作為業主,保留廣告截圖、對話記錄、報價單及付款憑證,永遠是最有用的一步。
九、投訴與求助途徑(按問題性質選)
| 問題性質 | 對口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不良營商手法(虛假說明、誤導性遺漏、不當地接受付款等) | 香港海關 | 負責執行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的主要機關 |
| 一般消費爭議、需要協助調停 | 消費者委員會 | 可提供消費投訴協助 |
| 未經批准的結構改動、僭建物、清拆令相關 | 屋宇署 | 詳見執法四階段 |
| 建築廢物非法棄置、施工噪音、石棉違規 | 環境保護署 | 廢物處置帳戶及運載記錄相關 |
| 工地安全、工人未獲投購勞保 | 勞工處 | 勞保屬法定要求 |
| 金錢追討(金額在限額內) | 小額錢債審裁處 | 索償限額港幣 7 萬 5 千元;不能作出禁制令或強制執行令 |
| 涉及合約權利、業權或較大金額 | 律師/其他法律程序 | 應先諮詢法律意見 |
投訴前先備齊五份材料
- 廣告或宣傳的截圖(含日期)
- WhatsApp/電郵等完整對話記錄
- 報價單、合約及任何書面變更
- 付款憑證(避免無記錄的現金)
- 施工前、中、後照片
十、應該提前幾久開始找?(由死線倒數)
本文早期版本建議「一律提前 4–8 星期」。更準確的做法是由死線倒數,因為前置期取決於工程性質而非一個固定數字。
| 情況 | 建議提前 | 關鍵原因 |
|---|---|---|
| 普通住宅裝修前清拆 | 約兩星期 | 評估、報價、大廈入紙、施工、驗收緩衝 |
| 商業單位(寫字樓、商鋪) | 三至四星期或以上 | 夜間施工安排、工作證、還原項目核對 |
| 涉及疑似含石棉物料 | 一個月以上 | 動工前最少 28 天呈交報告及消減計劃,並須動工前不少於 28 日書面通知 |
| 需在限制時間以機動設備施工 | 約一個月 | 建築噪音許可證法定 28 日內覆核(環保署以 14 日為目標) |
| 公屋交還單位 | 加 14 天以上 | 須在交回單位前最少 14 天遞交遷出通知書 |
| 旺季(年底、農曆新年前、季度末) | 再加一至兩星期 | 人手及車輛檔期緊張 |
十一、三類物業的選公司側重點
住宅(含唐樓、村屋、公屋、居屋)
- 是否具舊樓經驗、能否識別石棉風險
- 無升降機時的人手落樓安排(工期一般加約三至五成)
- 鄰里投訴處理與記錄習慣
- 公屋居屋能否按房署還原清單逐項報價
寫字樓(租約還原)
- 對租約還原條款的理解,肯否對照入場前原始相片
- 消防灑水頭及冷氣風口還原責任是否寫入報價
- 夜間施工、工作證及貨梯時段的協調能力
食肆
- 燃氣處理、隔油池及抽風系統經驗
- 是否採分階段報價(設備與飾面分開)
- 可回收金屬處理安排(減少送堆填區重量)
- 是否清楚說明牌照事宜屬持牌人自行辦理,而非清拆公司代發證明
十二、十個危險訊號
- 不肯上門就報死價
- 報價只有一個總數,無任何明細
- 刻意不提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費
- 說不出廢料運往哪個設施,或拒絕提供運載記錄
- 即場保證「主力牆一定拆得」
- 聲稱持有並不存在的「清拆牌照」
- 拒絕出示僱員補償保險保單
- 要求大額現金全數預付且無書面合約
- 以催促或施壓方式要求即場簽約付款
- 對「拆到甚麼程度」含糊其詞,只說「一切照原狀」
十項之中出現任何一項,都不必立即翻臉——但應要求書面澄清。願意寫下來的,多數可以合作;不肯寫的,答案已經很清楚。更多辨識方法見如何識別清拆黑店及住宅清拆:識別黑店指南。
十三、付款安排與保障
建議三段式
- 訂金:確認工程、鎖定檔期時支付
- 中期款:完成主要拆除後支付
- 尾數:驗收交場、收妥文件後支付
四個保障習慣
- 以可追蹤方式付款(轉帳),避免無記錄現金
- 每期付款前確認對應工作已完成
- 任何增加範圍先書面確認費用才施工
- 尾數與文件交付(運載記錄、完工照片)綁定
本文早期版本建議「簽約 30%、開工時再付 40%」。實務上,把四成款項在未完成任何拆除工作前支付會削弱你的議價與保障。較穩健的做法是把中期款與「完成主要拆除」這個可驗證的節點綁定。
十四、十個常見誤解
| 誤解 | 事實 |
|---|---|
| 「有牌就得,唔使問咁多」 | 並無通用清拆牌照,須按工程性質對應五套註冊制度 |
| 「勞保係公司自己嘅事」 | 屬法定要求;無勞保時工傷爭議可能牽連委託方 |
| 「電話報價方便快捷」 | 只能作初步範圍;未經現場確認的死價幾乎必然追加 |
| 「處置費係小數目」 | 按重量及惰性成分分級,$71/$175/$200 每公噸差距近三倍 |
| 「口頭講好就得」 | 清拆深度、修補範圍、車數上限無文字即無標準 |
| 「服務唔受商品說明條例管」 | 條例涵蓋範圍已由貨品擴及服務 |
| 「投訴都無用」 | 不良營商手法可向海關舉報;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罰款 50 萬元及監禁 5 年 |
| 「一定要打官司才可追討」 | 金額在 $75,000 內可考慮小額錢債審裁處(惟不能發禁制令) |
| 「愈早付清愈有誠意」 | 付款應與可驗證節點綁定,全數預付削弱保障 |
| 「提前四至八週就一定夠」 | 應由死線倒數;涉石棉或夜間施工者前置期以月計 |
十五、兩張核查清單
清單一:詢價階段
- 已確認本工程需要哪一種註冊資格及由誰持有
- 已看過有效僱員補償保險保單(承保人、編號、有效期)
- 已了解公眾責任保險保額及範圍
- 已確認報價的清拆深度級別
- 已確認是否包含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費
- 已取得預計車數及超額計法
- 已問清廢料運往哪個政府設施、能否提供運載記錄
- 已確認修補與還原範圍(封補、批盪、油漆底、消防及冷氣位置)
- 已取得不包項目清單
- 已確認施工日數、每日時段及是否需夜間安排
- 已確認大廈入紙、保證金、工作證由誰辦理
- 已保留廣告截圖及完整對話記錄
清單二:簽約前
- 合約載明逐項範圍及清拆深度級別
- 合約載明不包項目
- 費用明細分列(人工、車費、處置費)
- 載明施工日數、時段及完成日期
- 載明保護措施範圍
- 載明清潔及交場標準(附驗收清單或照片)
- 載明書面變更程序
- 載明付款階段及各期觸發條件
- 載明保險安排(勞保及公眾責任保險)
- 載明文件交付(完工照片、運載記錄及收據)
- 已拍齊開工前原狀照片(單位及公共部分)
- 已確認單一聯絡人及緊急聯絡方式
常見問題 FAQ
清拆公司需要甚麼牌照?
並無通用「清拆牌照」。按工程性質分別對應: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、註冊專門承建商(拆卸工程類別)、小型工程訂明註冊承建商、註冊石棉承辦商、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及註冊電業承辦商、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;涉及結構者另須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。對照表見五種註冊制度。
工人保險是否法定要求?怎樣核實?
是。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 40 條規定所有僱主必須為所有僱員投購勞保,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;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兩年,並須支付附加費。核實方法是要求出示保單,查看承保人、投保人名稱、保單編號、有效期及承保業務性質。
為甚麼不應該只揀最低報價?
因為政府處置費(每公噸 $71/$175/$200,離島每 0.1 公噸 $20,最低 1 公噸)、運輸費及人手有客觀下限。低於下限通常代表處置費未計、深度較淺,或廢料去向有問題。
電話報價是否可信?
只能作初步範圍參考。牆體性質、廢料量與成分、搬運路線及大廈限制必須現場確認,否則開工後幾乎必然追加。
上門評估時,師傅應該做甚麼?
八件事:量度拍照、逐項確認拆與留、判斷牆體性質、估算廢料量與成分、確認搬運路線、查問大廈要求、識別石棉燃氣及消防風險、說明清拆深度級別。詳見上門評估應做的 8 件事。
超低價吸客、到場後推更貴方案,法律上有問題嗎?
可能構成罪行。《商品說明條例》(第 362 章)涵蓋範圍已由貨品擴及服務,禁止虛假商品說明、誤導性遺漏、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、餌誘式廣告宣傳、先誘後轉銷售行為及不當地接受付款;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罰款 $500,000 及監禁 5 年,循簡易程序最高 $100,000 及監禁 2 年。香港海關為主要執行機關。
報價刻意不提政府處置費,算不算違法?
視實際情況,但有機會涉及「誤導性遺漏」——條例指出如屬購買邀請,價格資料如非在相關情況下已屬明顯,即屬重要資料。最穩妥做法是要求把處置費歸屬寫入報價單。
收了訂金後一直拖延不開工,可以怎樣處理?
可能涉及「不當地接受付款」。先以書面發出要求並訂明期限,保留記錄;可向香港海關舉報並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;追討方面,金額在 $75,000 內可考慮小額錢債審裁處(該審裁處不能作出禁制令或強制執行令)。
付款應該怎樣分期才安全?
三段式:訂金、完成主要拆除後中期款、驗收交場後尾數;以可追蹤方式付款、保留書面合約,並把尾數與文件交付綁定。詳見付款安排與保障。
清拆工程要提前多久開始找公司?
由死線倒數:普通住宅約兩星期;商業單位三至四星期或以上;涉石棉一個月以上(動工前最少 28 天呈交及通知);需夜間以機動設備施工約一個月(許可證法定 28 日內覆核,環保署以 14 日為目標);公屋交還另加 14 天以上。詳見應該提前幾久。
三份報價應該怎樣比較才公平?
先統一四項前提:清拆深度、是否含處置費、是否含修補還原、施工時段限制;再逐項核對車數及超額計法、保護措施、施工日數、交場標準、不包項目、付款階段及運載記錄。
若清拆造成鄰戶損失,責任如何處理?
即時到場檢視拍照、暫停相關工序、通知業主及管理處。責任判斷需要開工前原狀照片對照;承辦商應備勞保(法定)及公眾責任保險。涉及賠償責任應諮詢律師。
可以向哪些機構投訴或求助?
不良營商手法向香港海關;消費爭議向消費者委員會;違例建築工程向屋宇署;非法棄置及施工噪音向環境保護署;工地安全及勞保問題向勞工處;金錢追討可考慮小額錢債審裁處。對照表見投訴與求助途徑。
住宅、寫字樓、食肆選公司的側重點有何不同?
住宅重舊樓經驗、石棉識別及鄰里處理;寫字樓重租約還原理解、消防與冷氣還原責任、夜間施工協調;食肆重燃氣、隔油池、抽風經驗及分階段排程。詳見三類物業側重點。
清拆公司說「一切照原狀還原」可靠嗎?
不可靠。「原狀」無入場前照片及逐項清單支持即無法界定。應要求逐項列明還原項目、附原始相片,並寫明修補範圍。
完工後應保留甚麼文件?
五項:逐項報價單及最終工程單、書面變更記錄、完工前後照片、運載記錄及收據副本、如屬小型工程範圍的完工文件呈交安排說明。
哪些情況應該直接拒絕該公司?
六種:不上門報死價、報價無明細、不提處置費、即場保證主力牆可拆、拒絕提供棄置憑證、要求大額現金全數預付且無合約。完整十項見十個危險訊號。
結語
揀清拆公司的本質,是把資訊不對稱拉平。方法只有三招:問對資格(不是問「有冇牌」)、要求書面(不是聽口頭)、保留記錄(不是靠記性)。三招做齊,價錢自然會回到合理水平,因為肯寫清楚的公司不會亂報價,亂報價的公司也不肯寫清楚。
英豪清拆工程專注室內清拆、裝修清拆、局部拆卸及清拆還原。上面所有問題,包括資格對口、保單、處置費歸屬、車數與運載記錄,我們都可以逐項書面回答——歡迎直接用這份清單來考我們。
參考資料(政府一手來源)
- 香港海關:《商品說明條例》消費者保障
- 消費者委員會
- 勞工處:僱員補償
- 勞工處:《2023 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(雜項修訂)條例》
- 屋宇署:小型工程監管制度
- 屋宇署:住用處所改動及加建工程常見問題
- 機電工程署:註冊為電業承辦商
- 消防處: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
- 環境保護署: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
- 司法機構:小額錢債審裁處
本文為一般消費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個別行為是否構成罪行、以及索償權利的判斷,須按實際情況並由執法機關或法院決定;如有需要應諮詢律師。